关于做好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017-07-12

  各乡、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皖教基〔2017〕4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我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县教育局成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吴云涛任组长,郭方瑞、王理华、熊涛、李琴中任副组长,汪祥先、虞天赐、余素龙、孙继权、李啸春、唐富友、张炎华、邓家骝、郑振家、李高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邓家骝兼任办公室主任。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是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总负责,为第一责任人。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在摸清底数、严格标准、加大政策宣传的基础上,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职责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和谐稳定,切实做到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期入学。

二、落实招生计划,实现班额控制

根据各校实际情况,确定2017年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班级数为:初中开设44个班,其中实验中学16个、城关初中13个、龙山学校7个、实验中学新校区8个。小学开设38个班,其中实验小学7个、松兹小学6个、城关小学6个、龙山学校8个、孚玉中心小学本部3个、实验中学新校区8个。要切实从起始年级开始消除大班额,七年级招生班额不得超过50人,一年级招生班额不得超过46人。

三、严格执行政策,强化责任落实

(一)城区小学招生。严格执行《宿松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试行)》(松教〔2013〕25号)和《县委常委、副县长联席会议纪要》(松纪要〔2015〕11号)相关要求。继续实行城区各小学附属幼儿园毕业生与就读小学入学脱钩。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划片”的政策,确保本片区内既有孚玉镇城区户籍(2017年8月31日前迁入城区,下同)又有城区法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就学;对仅有孚玉镇城区户籍(不包括挂靠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外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无城区房产或仅有城区法定房产无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按照有城区户籍(未办理房产证)的祖居户、无城区户籍有法定房产并实际居住和无法定房产有城区户籍的先后顺序安排。在各招生学校出现片区内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对于在城区既无合法房产又无户籍的居民适龄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关于合法房产和入住的认定:未办理房产证的自建房以土地证、准建证和入住后缴纳水电发票为依据,政府批准开发的居民小区暂未办理房产证的以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和入住后缴纳水电费发票为依据。严格执行招生的年龄限制,凡2017年8月31日之前户籍在城区且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可安排在城区小学一年级就读。在城区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各校不得以暂不注册学籍的方式,接受不足龄儿童入学。

今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时间安排:7月10日—7月20日,城区各小学对本校片区范围的适龄儿童进行分类登记。7月21日—7月31日,城区各小学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教育股,同时将公安、房产部门对户籍和房产审核结果的复印件报教育股存档;从8月8日开始,城区各小学公布符合入学条件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9月1日正式开学。

(二)城区初中招生。按照《宿松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试行)》(松教〔2013〕25号),城区小学毕业生安排在城区初中学校就读。对既有城区户籍又有城区法定房产(含有土地证、准建证、有缴纳水电发票依据的无房产证城区住宅和合法开发小区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有缴纳水电发票依据的暂无房产证的商品房)和无城区户籍但有法定房产及有城区户籍但无法定房产的祖居户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实际居住地安排在招生片区的初中学校。对于既无城区户籍又无城区房产的,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电脑派位安排就读学校。

今年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7月10日—7月20日,城区小学毕业生持小学完成证书到所属片区学校登记,其中既无城区房产又无城区户籍的城区小学毕业生由教育股牵头组织登记,登记地点为:松兹小学多媒体教室。7月21日—7月31日,城区各小学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教育股,同时将公安、房产部门对户籍和房产审核结果的复印交教育股存档;从8月8日开始,各校公布符合入学条件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6日—8月27日,县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空余情况对“双无”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学生根据电脑派位结果并持相关证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实验中学负责新老校区招生范围内的生源调剂工作,确保不形成大班额。

(三)有关政策要求

1.特殊群体入学。严格执行农民工随迁子女(指外省外县)入学的政策要求,随迁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明、就业证明和书面申请报告(经商户: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户口簿,居住证;务工人员:就业证明、劳动合同、今年1-6月工资花名册及户口簿)到县教育局教育股登记。宿松商贸城经商户子女入学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宿松商贸城市场培育进程的若干意见》(松政〔2013〕2号)和县教育局等五部门松教〔2013〕25号文件精神执行,家长持身份证、营业执照(2017年6月1日前办理)、税务登记证、户口簿和书面申请报告等材料到县教育局教育股登记。上述两类人员子女入学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教育股发函到学位空余学校,相关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入学手续。经济开发区企业职工子女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松办纪〔2013〕23号)执行,龙山学校为招生责任主体,龙山学校的空余学位纳入县教育局电脑派位。本在外(非在城就读幼儿园毕业生和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适龄儿童要求到城区学校就读一年级或七年级的,必须提供孚玉镇城区户口簿和小学完成证书,于7月10日—7月20日前到所属片区学校登记,由学校初审后报教育股审核。符合条件的,安排在实际居住地片区学校。

2.加强学籍管理。各校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要进一步明确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学生。城区和存在大班额的乡镇学校,在注册学籍过程中要将入学学生的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等入学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学籍系统,对招收的择校生要填写“是否学区外学生”信息。

3.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要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认真做好审查关,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招生腐败行为;要严格做好班额控制,进一步落实零择校,今秋季起始年级一律按照标准班额设置,小学每班不得超过46人,初中每班不得超过50人;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校既要结合当前推均工作任务,积极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还要大力宣传控制和消除大班额的刚性要求,对家长做好细致耐心的解释说明工作,争取对招生政策的理解和支持。新学期开学初,县教育局将组成专班对各校招生情况及班额、分班情况进行核查。凡学校违背招生政策私自招收不符合政策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凡利用假房产证、假户口簿等材料骗取招生资格的人员,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7813470)、实验中学(7820692)、城关初中(7838360)、龙山学校(5661600)、实验小学(7821865)、松兹小学(8899912)、城关小学(5665825)、孚玉中心小学(7832291)。

监督举报电话:县教育局(7813433、7813470)

附件:1.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2.城区初中和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宿松县教育局

                                     2017年6月29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教体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孚玉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东北新城管委会、县公安局、县住建局。

 宿松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印发

 主动公开                        共印20份


附件1

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7〕6号)文件政策,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按照2016年公布的方案执行。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一、城区小学学区划分

(一)实验中学新校区小学部

白洋河以西,将军山路以南,鲤鱼山分水岭以北,复兴路以东、小孤山路以北延龙井路以东。②孚玉东路以南,人民东路以北,长宁路以东。③将军山路以北的区域。

(二)实验小学

龙井路以东,鲤鱼山分水岭以南,长宁路以西,人民东路以北。人民路以南,仁里街接老厅街以东,民主路以北。民主路以南,南门街以东、联盟村(除丰收、菜一、菜二、菜三组)。

(三)松兹小学

龙井路以东,复兴路南延伸到鲤鱼山脚以西,小孤山路以南,鲤鱼山分水岭以北。龙井路以西,人民路以北,林园步行街以东,孚玉路以南。龙井路以西,孚玉路以北,宿松路以东,将军山路以南。宿松路以西,山水公园渠道以南,龙门路以东,孚玉路以北。

(四)城关小学

林园步行街以西,孚玉路以南,宿松路以东,人民路以北

宿松路以西,孚玉路以南,龙门路以东,人民路以北。

人民路以南,仁里街接老厅街接南门街以西,联盟村的丰收、菜一、菜二、菜三组、大河村王屋。

(五)孚玉中心小学本部

龙门路以西、人民路以北,山水公园渠道以南。

(六)龙山学校小学部

山水公园渠道以北及经开区。

二、城区初中学区划分

(一)实验中学新校区初中部

白洋河以西,孚玉路以北,园林路延钱家山峰以东区域。宿松路以东,将军山路以北。

(二)实验中学初中部

孚玉路以南,园林路以东,人民路以北,白洋河以西。人民路以南,仁里街接黎河西路接黎河南路接七米街至钦圣门以东。

(三)城关初中

孚玉路以北,宿松路以东,将军山路以南延钱家山分水岭以西至园林路。宿松路以西,山水公园渠道以南,龙门路以东,孚玉路以北。孚玉路以南,园林路接仁里街接黎河西路接黎河南路接七米街至钦圣门以西。

(四)龙山学校初中部

宿松路以西,山水公园渠道以北,龙门路以西,孚玉路以北及经开区(含龙跃村、韩岭村、龙山村)。